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法定工作7日,承诺5日。
0371-85760061
1.申请材料应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0371-85760061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未批先建工程如无法提供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交违法处罚决定书或招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符合自主发包条件的情况说明;

(五)施工合同原件或扫描件一份(GF-2017-0201版本);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未批先建工程如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需要提供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合格证明或专家对主体结构安全性和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论证的意见;

(七)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需提供消防设计审查意见(验原件留复印件);

(八)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册、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及方案、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

未批先建工程如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需要提供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合格证明或专家对主体结构安全性和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论证的意见。

(九)申请施工许可承诺书;未批先建工程提供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情况说明(原件)。 

法定办理时限:7日

承诺办理时限:5日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