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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2019-01-01
2019-01-01
监督投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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