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学科类培训机构:
为加强我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促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双减”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现将2024年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上街区教育局在2024年6月30日前批准设立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二、年检内容
(一)党建开展情况
1.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性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党建工作纳入机构章程,结合实际建立党的组织,制定完善党组织各项学习制度和管理规范;
3.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4.常态化开展党建“三联三创”活动,效果明显;
5.全国监管平台党建信息完善,更新及时。
(二)依法办学情况
1.办学证照齐全、有效、一致,办学场地符合设置标准;
2.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规章制度齐全;
3.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符合要求,资金监管全覆盖,无预收费资金“体外循环”;
4.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规范管理情况
1.决策机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理事会,落实办学章程;
2.严格规范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任职资格、教职工聘任合同及社保等;
3.招生宣传合法,无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违法违规广告;
4.培训内容无“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现象;
5.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年度财务报表等按要求上传至全国监管平台。
(四)安全管理情况
1.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疏散演练、疫情演练;
2.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完好,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图;
3.建筑、消防、安保、食品等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并建立台账;
4.公共区域监控设备并网至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视频监控监管平台。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2025年3月份,各培训机构对照《郑州市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细则》(附件1)逐项自查,填写年度检查报告(附件2)。
(二)检查阶段
2025年4月份,区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对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检查。
(三)抽查阶段
2025年5月份,市教育局会同16个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成4个交叉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检。
四、提交材料
培训机构应于2025年3月底前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报告(2024年度);
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金监管、资产负债等内容);
3.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举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4.办学场所产权证明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五、结果运用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应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不合格机构依法依规处置,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1.郑州市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细则
2.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2024年度检查报告
3.上街区校外培训机构2024年度检查工作汇总表
2025年3月13日
(联系人:宋如峰 联系电话:0371-68922789
邮 箱:mbczj6892278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