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教育局决定开展 2022-2023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以各地、各学校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下达给各单位(附件 1-3),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各学校须按分配名额进行评选,等额上报。毕业班和非毕业班、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1.普通中学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的 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6‰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普通小学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 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2%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6‰评选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3.中等职业学校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 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6‰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没有给名额分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段),但学校所在地在区县(市)辖区内,各区县(市)要按分类比例分配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4.郑州地方高校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 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6‰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三、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四、有关要求
(一)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一定要严格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师生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具体评选程序由各区县(市)、市直各学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