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上街区教育局 县级
2023-11-15 2023-11-15
优待政策

一、军人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提供资料: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军人保障卡、结婚证和考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

(2)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1)(2)(3)类需提供资料: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_治_部_门出具认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3)。

(4)烈士子女;

提供资料:烈士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提供资料: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3)

(6)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提供资料:因公牺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提供资料: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提供资料: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提供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

提供资料: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学校)—加分确认。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在学校填表申请,并将材料交学校,由学校汇总统一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政策要求: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二、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材料:加分申请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学校)—加分确认。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在学校填表申请,并将材料交学校,由学校汇总统一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政策要求:根据《上街区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中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做好入学优先政策。

三、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

归侨、侨眷考生需提供资料:省、市侨务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认定名单;

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需提供资料:

台胞投资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学校)—加分确认。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在学校填表申请,并将材料交学校,由学校汇总统一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公安部门进行认定,区教体局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照顾。

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学校)—加分确认。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在学校填表申请,并将材料交学校,由学校汇总统一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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