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底线思维和责任担当,全面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夯实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智慧的交通秩序,保障全体师生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积极推动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四进入”“四落实”。充分发挥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利用主题班会、校园网、校园电视台、微信群等短视频平台,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和“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知识。要通过在显著位臵放臵醒目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学生及家长充分认清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安全因素和社会危害性,培养学生及家长遵章守纪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区教育要定期召集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二)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各学校要不断加强与属地公安交警、道路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统筹协调,不断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力度。加强路面巡逻和现场执法,治理校园周边停车乱象;加强校园周边停车场建设力度,规范校园周边停车秩序;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营造校园周边安全出行环境。同时,不断加大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依法严查校门口车辆违停、年满12周岁中学生乘坐电动自行车和未满16周岁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乘坐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乘坐机动车(校车)不使用安全带和阻断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查、严管,有效制止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三)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各学校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将学生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和安全文明行为的自觉性传导给家长,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影响社会,积极引导全社会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文明出行公约,安全文明出行。严密组织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微电影等作品创作活动,倡导“文明用车、安全出行、文明礼让”的交通安全文化。
(四)扎实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区教育要依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等校车使用、所有人的主体责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通过加强校车安全教育、开展校车安全管理风险排查、完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校车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社会参与机制等工作措施,促进全市校车管理规范、制度落实、隐患排除、运行安全。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到2021年3月1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各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各学校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学校安全教育、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校车安全管理等内容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隐患排查真实有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28日)。各学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坚持边整边改,逐项销号落实。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主动参与、共同推动、完善提升,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集中攻坚整治力度,确保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 日)。各学校要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总结梳理“百日攻坚”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道
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晓东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飞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室,办公室设在综治科,具体负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学校要分级成立相关组织,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责任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二)深入排查,集中攻坚整改。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全面排查阶段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教育部门解决不了的,要通过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六员进校园”等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要通过此次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三)加强统筹,及时报送信息。各学校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统筹协调,积极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主动参与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校车安全运行监管、校车运行违法查处等,切实推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对接落实和信息报送工作。每个阶段性工作结束后要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要上报工作总结。攻坚行动工作总结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并报区教育局安综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tjajk@126.com(联系人:李磊,电话:0371-6893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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