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上街区新安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迁入市(县)内居住落户
郑州市上街区昌盛街与汝南路交叉口1号楼101室新安路派出所户籍室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20个工作日
免费
郑州市上街区昌盛街与汝南路交叉口1号楼101室新安路派出所户籍室
0371-68937900
夏秋 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冬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法定节假日休息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一、在我区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如不能提交《房屋产权证》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如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之一);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二、在我区租赁住房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3、户籍民警在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核实租房登记信息;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