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
现将《郑州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暂行办法》印发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