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上街区司法局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310国道政府南院
二、受理方式
受理(当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5个工作日)→实施表彰奖励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公告、决定(15个工作日)
三、办理条件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表彰奖励条件: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无违反《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规定的行为; 2.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 3.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4.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5.基层法律服务所各项业务开展业绩突出,法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优异; 6.注重行风建设,对本所执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及时查处各类投诉; 7.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装备建设,能够充分满足执业需要,环境整洁; 8.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年度考核合格; 9.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成绩突出; 10.基层法律服务所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 11.有其他突出成绩或显著贡献; 12.表彰奖励机关要求的其他表彰奖励条件。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表彰奖励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较好的履行法定职责,无违反《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规定的行为; 2.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 3.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 4.业务精通,业绩突出,法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优异; 5.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丰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在业内外有良好的执业评价; 6.服务意识强,能够依法、诚信、规范、尽责地提供法律服务,获得当事人好评; 7.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三年内,无被投诉查实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8.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成绩突出; 9.能够遵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管理各项制度; 1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 11.有其他突出成绩或显著贡献; 12.表彰奖励机关要求的其他表彰奖励条件。
四、办理时限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十二条:执业核准机关应当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准予执业核准或者不准予执业核准的书面决定。
五、办理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表彰申报表,需提供原件3份;表彰个人需提交被表彰人个人的身份证,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基层法律服务所表彰申报表,需提供原件3份;表彰机构需提交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涉及收费
七、办理流程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