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小微企业)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郑人社办〔2017〕151号)、《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郑财商〔2018〕19号)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线均应按照原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不包括退休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时小微企业吸纳的人员应不在其他单位就业。
在申请人贷款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人社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担保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经办银行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各类贷款手续,发放贷款
上街区淮阳路龙江路交叉口路东50米路南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1办公室
经办银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贷款人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56507121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相关证件;

3.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4.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材料等;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社区申报材料、区人社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吸纳就业人员情况,区人社局核对后,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