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保险中心 县级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离退休(退职)职工通过领取资格认证及刑满释放的,享受供养待遇人员通过领取资格认证的,原所在单位、所在社区、职工(供养人)本人、职工(供养人)家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部门应及时提出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由养老待遇主管部门恢复其养老保险待遇。
窗口办理
十二个工作日
无需送达
不涉及收费
每月1-25日,周一至周日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郑州市上街区(县)济源路街道 新建东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0371-68923032
0371-56506695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