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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保险中心
县级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1.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通过单位申领丧葬补助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待遇;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 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窗口办理
二十个工作日
无需送达
不涉及收费
每月1-25日,周一至周日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郑州市上街区(县)济源路街道 新建东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0371-68923032
0371-56506695
《工亡职工死亡证明》、《工伤认定书》或《老工伤纳入表》、《工亡职工火化证明》、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郑州市工亡待遇申请表》
附件
工伤待遇申报表(工亡待遇).pdf
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工亡待遇).doc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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