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上街分局 县级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1.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通过用人单位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 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4.与工亡职工存在法定关系,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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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郑州市上街区(县)济源路街道 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固话咨询:0371-56508002 邮件咨询:sjqsbj@163.com 现场咨询: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网上咨询地址: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固话投诉:0371-85131366 邮件投诉:sjqsbj@163.com 二、网上投诉地址: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http://henan.12388.gov.cn/ 现场投诉:郑州市上街(区)县连心街道2号2楼204室(窗口)

1、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2、无经济来源承诺书

3、被供养亲属名下建设银行或邮储银行卡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

6、工伤认定书

7、死亡证明

8、火化证明

9、被供养亲属身份证

10、被供养亲属户口簿

11、郑州市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社会化发放登记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