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郑州市区新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项目新建新生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上街区峨眉路与博文路西北区域。本站最终规模3台63MVA主变压器,本期新建1台63MVA主变压器,采用户内布置。新建新生变110kV向东出线π接峡窝—鹿坡变Ⅰ、Ⅱ回线路,形成峡窝至新生2回,鹿坡至新生2回,采用电缆方式架设,新建线路长度均为1.0km。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办〔2019〕9号)要求,施工期积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按照环评要求的建设工期完成施工建设,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营地。
3、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在环境敏感点要设置必要的临时声屏障,施工场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要求。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2、噪声: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废旧蓄电池、变压器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4、电磁环境:变电站厂界及各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增加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六、项目建成后,及时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七、上街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果今后国家、省或市颁布严于本批复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2020年6月17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