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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行政处罚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162号) 第二十九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无
68113311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附件
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pdf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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