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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有关单位未按照分工负责建设和维修管理,或在拆除重建时未先建临时公厕的行政处罚
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有关单位未按照分工负责建设和维修管理,或在拆除重建时未先建临时公厕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建设部令第9号发布,2010年12月31日修正) 第十五条 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依照本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改造或者重建,但在拆除重建时应当先建临时公厕
无
68113311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附件
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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