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68113311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