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村委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照可用补贴资金总数和全区补贴面积计算核定。
《河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8〕36号)、《河南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豫农财务〔2019〕7号)、《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财〔2019〕10号)、《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上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上街区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农〔2019〕88号)
0371-68133993
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6月底前
0371-68133993
0371-68923406,上街区310国道区政府南院5楼区农委

1、村委会将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登记、汇总后报各镇办。各镇办负责做好相关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清册》录入河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后送审区农委。

2、区农委负责对各镇办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并在河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中审核通过后,组织编印全区《清册》,送区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3、区财政局按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补贴存款固定账户。


农户基础数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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