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射诊疗设备和核医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决定书
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和科室分布图
5、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明
6、医疗机构法人证书
7、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8、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的复印件
9、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一)在线办理。申请人从河南政务服务网、自助服务网点设备进入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提交系统。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所承诺部分会以系统自动生成的版式文件连同其他申报信息材料传至系统。启用电子签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带电子签名的版式文件留档备查。
(二)现场办理。申请人在区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提供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上书面承诺并签字确认,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经办服务窗口。
(三)信息校验。逐步扩大跨部门数据共享覆盖范围,以数据共享方式校验承诺信息的真实有效。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1.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窗口领取;
2.免费邮寄送达。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