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郑上卫公罚决〔202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郑州市上街区唯吾知足足浴洗浴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6MA45DXKX7R
处罚类别:公共场所
违法事实: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内容:郑州市上街区唯吾知足足浴洗浴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进行处罚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单位:上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5月16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