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登录
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上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因诊疗活动引发争议的当事人
上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街区政府南院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理的。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5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要求执行。
投诉渠道:电话0371-68923959 网上投诉渠道:sjqwsj6608@163.com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卫健委医政科审核后办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