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上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常驻的孕产妇(即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户籍及非户籍的从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这段时期的妇女)
(1)峡窝镇卫生院 (2)济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郑州市第15人民医院南院 (4)郑州市第15人民医院北院
(1)峡窝镇卫生院—登封路与310国道交叉口南200米 (2)济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乡路46号 (3)郑州市第15人民医院南院—长乐街1号 (4)郑州市第15人民医院北院—济源路80号
(1)峡窝镇卫生院—登封路与310国道交叉口南200米—工作日 (2)济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乡路46号—工作日 (3)郑州市第15人民医院南院—长乐街1号—每周三 (4)郑州市第15人民医院北院—济源路80号—每周三
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晚期健康管理; 产后访视; 产后42天健康检查;
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咨询方式:0371-68112440 sjqwjwgwk@163.com 投诉渠道:电话0371-68923959 上街区卫健委办公室

孕13周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到辖区医疗机构围产保健门诊进行检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

孕16-20周、孕21-24周、孕28-36周、孕37-40周——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到辖区助产机构围产保健门诊进行产前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2、3、4、5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

产妇出院后1周内——由辖区随访医生携带体温计、血压计等相关设备到产妇家里进行随访——填写产后访视记录表。

产后42天——由辖区随访医生携带体温计、血压计等相关设备到产妇家里进行随访或产妇到分娩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产后健康检查记录表并结案。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