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
(2)济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峡窝镇卫生院
(1)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地址:上街区长乐街1号
(2)济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上街区新乡路46号
(3)峡窝镇卫生院,地址:上街区登封南路与G310交叉口南200米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臵。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 3 年。
咨询方式:0371-68112440 sjqwjwgwk@163.com
投诉渠道:电话0371-68923959 上街区卫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