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气象局《重要天气预警报告》(第3期):受高空槽东移和地面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 19日16 时至20日5 时,我市有阵雨、雷阵雨天气,并伴有雷暴大风、局地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市气防指于19日11时3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强对流)Ⅳ 级应急响应。
为做好大风和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区安防委办公室提示如下:
一、天气预报
今天下午,多云转阴天,傍晚到夜里,有阵雨、雷阵雨,并伴有雷暴大风、局地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偏南风3级转偏西北风4级,阵风7-8级,局地9-10级,13-30℃。
20日:阴天,11-18℃。
21日:阴天有小到中雨,10-15℃。
二、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的防范措施建议
1.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风和强对流天气的危害性,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防范措施。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按照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大风和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2.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提醒群众做好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高市民群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3.应急、房产、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关注大风、雷暴大风、短时强降雨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检查避雷设施,落实雷电防范措施,及时排险除险,谨防雷电灾害事故发生;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加固围板、棚架、露天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保障易受大风、雷击影响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注意塔吊、脚手架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灾害性天气期间立即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和动火作业。
4.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枯河、汜水河的巡查、排险和加固工作;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防雹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灾害损失。
5.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下穿立交、涵洞等易积水点的巡查和防护,提前做好城市涝水抢排;加强公园、所辖水域的隐患排查,做好临时建筑、照明设施、景观介绍牌和广告设施、室外游乐设备加固工作。必要时,关停易受灾害性天气影响的设备设施,确保游客安全。
6.自然资源、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做好涉林区域(五云山)野外火源管控,防止灾害性天气引发森林火灾,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7.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部门要做好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工作,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巡视和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各类管线、设施设备平稳运行。
8.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到重要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
三、给市民群众的温馨提醒
1.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大风和强对流天气时段,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2.恶劣天气确需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驾驶车辆减速慢行,车辆停至地下停车场或远离高楼、大树;驾驶货运车辆,车上装载的物资要捆扎牢固,防止被大风吹走或散落。
3.行人要警惕高空坠物风险,尽量不骑自行车,避开广告牌、枯树、空调外机等,避免在老旧建筑周边或玻璃幕墙附近停留。
4.做好大风和强对流天气居家安全防范,关好门窗,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固定空调外机、晾衣架、户外花盆等室外物品,防止坠物伤人;减少户外作业,防止高处坠落。
5.使用燃气、电器时注意通风,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等事故发生。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