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6-08-04 2026-08-04
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提示

据郑州市气象局第13期《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边缘偏南气流影响,今天中午到夜里(13时至22时),我市有雷雨天气,并伴有小时雨强20到50毫米的短时强降水、8级以上雷暴大风,局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市气防指于8月4日11时2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强对流)IV级应急响应。

为做好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区安防委办公室提示如下:

一、防范措施建议

1气象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会商研判,通过公共媒体及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滚动预报和预警信息。

2.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提醒群众做好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3.应急、房产中心、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关注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检查避雷设施,落实雷电防范措施,及时排险除险,谨防雷电灾害事故发生;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加固围板、棚架、露天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保障易受大风、雷击影响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注意塔吊、脚手架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灾害性天气立即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和动火作业;要提前检查维护排水管网,清理雨水篦子和排水口,确保排水畅通;对城市低洼易涝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并制定应急排水方案。

4.公安、城管、住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下穿立交、涵洞、在建工地、交通要道等关键部位积水情况的巡查和防护,提前做好积水抢排准备。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重点时段、灾害性天气行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增加路面执勤警力投入,加强对易积水区域的交通疏导,根据路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5.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汜水河、枯河、冯沟调蓄工程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险和加固,特别要高度重视山区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滑坡、崩塌等灾害的防御工作。

6.文广旅体、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公园、景点、户外游乐场所隐患排查,做好景点内临时建筑、照明设施、景观介绍牌和广告设施、室外游乐设备加固工作。必要时,关停易受灾害性天气影响的设备设施,确保游客安全。

7.教育、科技、文广旅体等部门按照职责指导学校和培训机构做好留校学生、暑期托管学生、实习实践学生的灾害防范与安全提醒工作,极端天气期间合理安排或暂停户外活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体育训练等的安全监管。

8.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防雹措施指导,要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灾害损失。

9.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要做好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巡视和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各类管线、设施设备平稳运行。

10.各镇办及房产中心要立即加大对辖区自建房、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房屋结构、外立面、附属设施及高空坠物等风险点位,全力防范房屋倒塌、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的危害性,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到重要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给市民群众的温馨提示

1.请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短时强降雨和雷暴大风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留在有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场所暂避。

2.降雨天道路湿滑,驾车外出时请注意减速行驶,防范降雨天气造成视线不良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驾车途经涵洞、漫水桥、低洼积水路段时请勿冒险涉水通行。

3.行人远离高压线、电线杆、大树、棚架、广告牌等易被吹倒的物体,以防高空坠物、触电、树倒等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4.关紧门窗,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使用燃气、电器时注意通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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