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明节即将到来,随着气温回升,食品安全风险增高。为保障我区居民饮食安全,上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一、采购商品需注意
1.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商场、超市或市场购买食品。
2.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外包装标识是否包含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贮存条件等内容,同时注意食品是否有过期、异味、胀包霉变等变质迹象,若发现有以上迹象,应立即停止购买或食用。
3.购买进口食品时,要关注食品产地、来源,以及进口食品检疫证明、是否粘贴中文标识,无相关证明的进口食品谨慎购买。
4.按需购买,购买后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储存导致食品过期变质。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应放入冰箱贮存,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存放。
二、家庭就餐需注意
1.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2.餐具和接触熟食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3.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对于加工完成,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5.谨慎食用野菜。不要盲目迷信某些野菜的“养生”“药用”“治疗”功效。老人、孕产妇、过敏体质等人群,尽量不吃或少吃野菜。
三、外出就餐规范
1.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经营商家就餐,严禁食用野生动物、不明来源菌类。
2.用餐时注意检查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若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如异味、变色),应立即停止食用。
3.避免在街头路边无证摊点就餐。
如遇消费纠纷,可先行和商家协商解决,或通过“12315”APP或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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