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县级
2024-10-12 2024-10-12
上街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对旅游者造成的损害,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上街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2  制定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3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上街区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国(境)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

1.2.2  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1)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灾害和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和森林火灾、公路、铁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4)国(境)外发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游客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1.4 基本原则

1.4.1 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救险先救人,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1.4.2 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本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本地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3 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区文广旅体局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2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委)的领导下,在上街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区文广旅体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旅游应急领导小组),区文广旅体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区旅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旅体局旅游科,负责全区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处理工作。

2.1.2  各旅游企业要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专(兼)工作人员,具体承办本企业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相关的协调处理工作。

2.2      工作职责

2.2.1  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监督全区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本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3  预警发布

3.1  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

区文广旅体局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预警信息发布

区文广旅体局根据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经报区政府应急委的批准,及时向外发出相关的旅游预警信息.

4 救援机制

4.1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  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人数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 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人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1至4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的。

 4.1.2  分级响应

(1)当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时,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上街区文广旅体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做出应急响应,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当发生较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时,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上街区文广旅体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当发生一般(Ⅲ级)突发公共事件时,区文广旅体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  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区文广旅体局报告情况。

4.2.2  区文广旅体局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景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和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 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区卫健委和疾病控制机构报告,服从卫健委和疾病控制机构的安排。同时向区文广旅体局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2) 区文广旅体局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区卫健委和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区卫健委和疾病控制机构做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区文广旅体局将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

(3) 经区卫健委和疾病控制机构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区文广旅体局要积极配合卫健委和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的旅游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4) 区文广旅体局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告。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团队的行程路线,在本市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地区的旅游局协助和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做好相关的消毒防疫工作。

 4.3.2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上街的行程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区文广旅体局报告。

(2)区文广旅体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和配合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3)区文广旅体局在向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助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4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  当发生港澳台或外籍旅游者伤亡事件时,第一、积极配合卫生、安监等部门及时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必要时通知港澳台或有关国家和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求援事项;第二、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第三、要通过外事管理部门或组团旅行社等及时向有关地区或国家通报事件处理情况;第四、为前来处理事故的有关使领馆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等提供方便。

4.4.2  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散人群,提供救援,区文广旅体局将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  国(境)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在组织我区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游客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按照国家旅游局、外交部《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积极进行救援,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

4.6  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4.6.1 各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本预案或有关部门的处置程序,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的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的实际演练。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预案,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4.7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区文广旅体局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如救援电话号码需要更换,要提前半月向社会公布。

4.8 新闻发布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上报上街区人民政府、区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由地方统一发布;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区文广旅体局报告。

5.1.1 发生较大(Ⅱ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或社会影响重大的各类事故,区文广旅体局在接报后半小时内报告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调查总结报告。

 5.1.2 发生一般(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区文广旅体局在接报后2小时内报告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

6、应急保障和演练

区文广旅体局、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加强对旅游企业和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切实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区旅游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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