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楼:建筑高度变更为58.08米,便民店644.28平方米取消,商业网点面积变更为2612.68平方米。
2、2#楼:建筑高度变更为34.23米;商业网点面积变更为556.55平方米;文化服务站面积变更为399.33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卫生站面积变更为975.44平方米;治安联防站建筑面积变更为31.12平方米;增加社区便民店总面积605.37平方米。
3、3#楼:建筑高度变更为10.33米。
4、物业用房楼:建筑高度变更为8.98米。
5、进入式大堂:建筑高度变更为13.20米,基底尺寸变更为35.51米×12.4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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