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依据《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街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文﹝2018﹞42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各小区申报,我委会同郑州市上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郑州市上街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验收,综合评定,决定授予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上街区税务局等5个单位(小区)为“区级节水型单位(小区)”称号。
附件:郑州市上街区节水型单位(小区)名单
为加快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依据《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街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文﹝2018﹞42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各小区申报,我委会同郑州市上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郑州市上街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验收,综合评定,决定授予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上街区税务局等5个单位(小区)为“区级节水型单位(小区)”称号。
附件:郑州市上街区节水型单位(小区)名单